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为统一招标文件评审口径,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出澄清更正,具体内容如下:
一、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 5.4.2 评标细则及标准,项目业绩第(1) 条证有效业绩定义:
原内容:(1)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自身完成的估算金额在300万元的10千伏高压开关柜供货业绩或电力工程中金额达到300万及以上10千伏高压开关柜供货业绩。业绩所属行业不限。
调整为: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自身完成的估算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10千伏及以上高压开关柜供货业绩或电力工程中金额达到300万及以上10千伏及以上高压开关柜供货业绩。业绩所属行业不限。
二、时间及效力说明
1、本更正公告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如本更正公告内容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2、本次更正公告发布时间为2026 年 09 月 30 日。本次澄清修改会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发布后距离原投标截止时间不足法定 15 日,
现将相关时间调整如下:
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顺延至:2026 年 10 月 16 日 10:00(北京时间);
②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相应顺延至:2026 年 10 月 15 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③招标文件获取(报名)时间维持原招标文件不变。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共绵阳市纪委绵阳市监委驻绵阳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绵阳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绵阳市经开区机场东路 6 号
联 系 人:张女士电 话:08162734263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富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 88 号 6 号门 8 楼 8111
联 系 人:廖先生
电 话:15612398083
电子邮件:37032053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