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案目的
为充分发挥绵阳航空物流对地区经济带动作用,进一步降低本地生产企业物流运输成本,同时吸引航空货运代理企业向绵阳机场集货,留住绵阳本地货运存量,吸引周边城市货运增量,促进绵阳航空货运量的快速提升。针对生产企业、货代企业自绵阳南郊机场进、出港的所有货物(含邮件)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资金来源及补贴分配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绵阳市财政局下达的货运补贴专项资金,年度补贴资金总额为500万元,补完即止。若有结余自动结转至下一年继续使用。补贴包括两部分:一是货量补贴部分,二是目标奖励部分。
三、补贴对象
(一)生产企业
工商、税收和统计关系在绵阳市的生产企业。
(二)货代企业
全国航空货运代理企业含快递企业,从绵阳机场年进出港年货运量达到100吨(含)以上的企业。
四、执行分工
绵阳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机场集团)通过签订委托代理协议的方式授权中外运绵阳物流有限公司(简称:中外运)全权负责货运补贴发放实施工作。
(一)绵阳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管理方,负责统筹专项资金审批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一是由总值班室按月审批中外运上报的货运补贴汇总表,由财务管理部支付补贴;二是由规划发展部、财务管理部、纪检监察审计部组成联合巡查小组,每季度对执行情况开展定期检查;三是由纪检监察审计部聘请第三方开展年度专项审计。
(二)中外运绵阳物流有限公司作为实施方,负责按本方案标准实施航空货运资金补贴发放的基础工作。一是按月审核并向机场集团上报的货运补贴资金汇总表;二是审核符合补贴条件企业资质并做到严格把关、应补尽补;三是负责相关资料存档管理工作;四是配合机场集团做好审计检查工作。
五、补贴标准
(一)生产企业
按年进出港货物总量,以阶梯方式予以激励:
第一阶:进出港货量≤500T,激励标准为0.15元/公斤;
第二阶:500T<进出港货量≤1000T, 激励标准为0.2元/公斤;
第三阶:1000T<进出港货量,激励标准为0.25元/公斤。
(二)货代企业
1、基础部分
政策首年起从绵阳机场进出港货物总量。标准为:出港0.3元/公斤、进港0.25元/公斤。
2、增量部分
当年绵阳机场整体货量超过上年基础货量时触发增量奖励机制,增量奖励金额以整体货量增量部分×0.2元/公斤计算,货代企业以贡献率按比例分配。
2022年本场货量达到100吨(含)的货代企业可直接纳入2023年基础货量、增量补贴核算;2023年新增货代企业在本场货量达到100吨(含)时,享受基础货量补贴,增量奖励以上年本场货量达到100吨(含)货代企业平均货运量(370吨)为基础量,超过部分可纳入增量补贴核算。
(三)地面保障
负责航空货运地面保障的企业,给予货运保障奖励,标准为进出港货物0.1元/公斤。
六、目标奖励
本年目标总量6000吨。当年补贴结余资金设立目标奖池,原则上奖池金额总额为30万元。达成年度目标后,以总量前三名货代的量之和为100%,前三名按占比分配奖池。
七、申报流程
(一)资料提交时间:申报企业需在每月3号前(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向中外运提交齐全、清晰的申报所需材料。
(二)资料报审时间:每月15号前,中外运完成资料预审和整理汇总,报机场总值班室审核。
(三)资料审核时间:每月25号前,机场集团财务管理将审核通过的补贴金额转账至对应的申报企业。
八、申报材料(以最终定项与审计要求确定)
(一)对账说明
(二)进出港货物申报清单(月度)详见附表
(三)补贴领取方开具的税务发票
(四)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生产企业领取补贴还需提供与货代公司合同、委托书或者相关证明文件。
(六)在实操中发现需补充的其他材料
九、执行时间
本方案补贴标准执行时间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补完即止)
十、注意事项
(一)申请补贴企业要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或刷单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将追究相关企业或快递物流公司责任。一经发现将纳入“黑名单”不再享受任何政府相关扶持政策,并追缴已兑现的补贴金额。
(二)次年补贴标准根据上年实际执行效果、市级财政情况、市场环境状况情况综合分析决定。若需调整,应通过绵阳机场官网对外正式发布。
(三)若逾期未申报、申报材料不齐全、不清晰的,均不予受理。
(四)本实施方案最终解释权归机场集团所有。
联系人:贺志刚 13981160166
附件:申报清单.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