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评标专家2人;”
修改为:
“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评标专家5人;”
2、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增加条款11.2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1.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设备进场验收证书。(本项目所有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以此为准)
招标人:绵阳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瑞信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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