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机场职工食堂粮油采购项目(第二次)成交公告

2026-10-15 16:37:43

一、采购项目名称:绵阳机场职工食堂粮油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采购编号:SCPA〔2026〕048号

三、中标(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四川信王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吴家镇凤凰山村二组

成交下浮率%:26%(大写:百分之贰拾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名称

服务地点

服务要求

服务期限

服务标准

绵阳机场职工食堂粮油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人指定地点

按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约定执行

合同期限1年(自签订之日起算)或合同期内累计结算金额上限为人民币31万元(含税),达到上限后合同自动终止。遇食堂运营确需追加采购的,按公司制度履行新增采购审批程序。(两者以先达为准)

按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约定执行

五、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周波、刘晓燕、罗飞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第三条之规定的要求,招标代理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3000元(含税价)计取,由采购人承担。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000.00元

七、凡是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绵阳机场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龙老师          

联系电话:0816-2608831            

联系地址:绵阳市经开区机场东路6号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派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816-2121577

联系地址:绵阳市涪城区毅德街6号8(H)区上13栋9号

八、其他补充事宜: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纸质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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