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机场2024年11-12月团队补贴政策
及合作要求
一、补贴对象及条件
(一)补贴对象
所有组织游客通过绵阳机场进出港往返政策投放城市的组团社、地接社、专线。
(二)必要条件
1.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2.团队要求10人及10人以上;
3.每月最低销售2个及以上团队。
二、团队补贴城市、时间及标准
投放城市 | 奖励标准 (元/往返) | 补贴时间 | 备注 |
北京、合肥、石家庄、南京、温州、济南、深圳、天津、揭阳、大理、丽江、海口、昆明、常州、厦门、南宁 | 100 | 乘机日期在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绵阳进港或出港均适用,不包括过站团队、春秋航空执飞航线。
|
三、执行办法及结算方式
(一)执行办法
团队回程起飞后3日内向绵阳机场市场营销部工作人员申报审核,提交内容包括旅游团队证明资料(包含双方盖章确认件、保险单)、旅客航程、姓名、证件号码、乘机日期、客票号等信息,必要时需提供机票销售订单、旅游团队合同等信息,用于机票销售和旅游团队验证。市场营销部须不定期要求申报方提供有关团队证明资料,无法提供或审核不合格者视为非团队旅客,不再享受本促销政策。如逾期未申报则视为放弃,机场有权不再受理。
单程旅游团队在人头奖励上减半执行(单程团队需符合团队的定义)。团队涉及跨月航班,按航班始发日期当月奖励标准核算奖励金额。
(二)结算方式
由市场营销部审核通过后,旅行社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每月结算一次。
四、监督管理
(一)绵阳机场市场营销部对补贴资金进行严格管理,并主动接受审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补贴对象须积极配合,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补贴对象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补贴资格:
1.有任何编造虚假团队信息申报补贴行为的;
2.组团社、地接社、专线原则上自行申报和领取,相互之间重复申报的;
3.根据审核需要,市场营销部将不定期要求申报方提供有关团队证明资料,不能提供或审核不合格的。
本通告未尽事宜,以绵阳机场市场营销部所发相关规定为准,由绵阳机场市场营销部统一解释。
团队报送联系人 | 航线 | 联系方式 |
李洁 | 海口、南宁 | 13981183066 QQ:1677529862 |
肖左一 | 南京、合肥、常州、温州 | 13508122331 QQ:39931976 |
王天阳 | 揭阳、厦门、深圳 | 18281019621 QQ:445853313 |
彭涵 | 北京、天津、石家庄、济南 | 13547141193 QQ:569919073 |
王雯莉 | 昆明、大理、丽江 | 15196274392 QQ:14337738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