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本项目经由绵阳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现通过公开询价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供应商),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询价。
二、询价项目概况
采购人 | 绵阳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绵阳机场二踢脚发射器采购项目(第二次) |
项目编号 | MYJCZC2026-091 |
项目范围内容 | 2台二踢脚发射器,具体技术参数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 |
控制价 | 9500元/台(含税) |
供货时间 | 收到采购人需求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要求提供全部货物 |
项目资金 | 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
履约保证金 | 中选金额的10%(中选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缴纳,待合同履行完毕若无质量问题30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 |
三、资格要求
1、报价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2023年1月1日至今,至少独立完成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与本次所供货产品同品牌同型号的二踢脚发射器销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报价。
四、报价文件
详见附件2《报价文件格式要求》,报价文件需严格按附件2格式内容编制报价文件,若报价文件出现附件2带★号项的内容缺失,则视为出现重大漏项,采购人将不予接受。
五、报价文件投交截止时间及投交地点
(一)报价文件为纸质密封、密封处应加盖公章。
(二)报价文件投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31日24时(询价截止时间)。
(三)报价文件投交地点:绵阳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招采中心 张女士(15523687933)收。
(四)报价文件投交方式:现场或邮寄。
报价文件必须在投交截止时间前送达,若逾期送达或内容格式不符合询价公告附件2格式要求的,采购人不接受该报价文件。
若中选人放弃中选资格或因无法按采购人需求履约等情况被取消中选资格,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采购人供应商信息管理库“黑名单”,同时有权要求其补足报价第二名供应商的报价差额。
六、履约保证金
中选人须在公示结束10个工作日内向绵阳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缴纳中选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转账备注:绵阳机场二踢脚发射器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约完毕且完成退还手续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履约保证金通过公司账户以转账方式收取,账户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绵阳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电 话:0816-6357021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绵阳市新华支行
账 号:2308417109022107113
七、询价结果确定
(一)询价由采购人组织、纪委监督、相关部门评审。
(二)询价时间
2026年7月27日0时至2026年7月31日24时截止(5个自然日),请各报价单位保持电话畅通,采购人若有疑问通过电话联系进行确认无法接通的,自行承担后果。
(三)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报价函中报价即为本采购标的物的结算价(固定价),请报价人结合自身及项目情况审慎报价。
(四)报价文件评审(报价人代表无需到场)
1、拟定于2026年8月3日10时,采购人对报价文件进行审查,同时符合满足本询价公告“三、资格要求”、附件2《报价文件格式要求》、附件3《报价函(模板)》、附件4 技术参数和相关要求响应表、附件5 报价明细表视为通过,五项中任一项不满足视为不通过,报价不予接受。采购人对各单位不含税报价(计算结果)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排名),选取不含税报价排名第一的报价人作为本项目候选供应商,若有两家及以上报价人并列第一,采购人有权要求对应报价人在限定时间40分钟内重新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报价函原件扫描件进行再次报价,直至选出唯一的中选候选人。
2、最终报价完成后,评审小组认为报价人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该报价人应在评审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的文件资料需加盖公章);报价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或者未在评审小组规定时限内提供书面证明材料,评审小组将其报价作为无效申请文件处理。提交时间由评审小组视情况而定。
3、询价结果经采购人内部程序审批通过且在公示期内无异议,候选供应商被确定为正式供应商。
八、公告发布媒介
本询价公告及附件、最终中选结果发布于绵阳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mianyangairport.com/)。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绵阳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绵阳市经开区机场东路6号
邮 编:621000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5523687933
2026年7月27日
附件1
技术参数和相关要求
项目名称 | 绵阳机场二踢脚发射器采购项目 |
技术参数 | 1、供电方式:太阳能蓄电池供电,蓄电池采用胶体电池,容量不得低于24Ah,电池板功率不得小于40W; 2、发射管数量:≥10发; 3、点火方式:电子点火; 4、遥控距离:不限遥控距离; 5、无线通信方式:公网4G,无线频率不得干扰地空通信; 6、软件界面可以显示剩余弹数、工作模式、发射模式、经纬度、温度信息;可以设定设备地址、工作模式、发射模式等参数; 7、设备采用高强度钢材制作,表面喷涂,防水防锈; 8、设备防护等级不得小于IP55,可户外长期使用。 |
其他要求 | 1、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供应商所供货品必须满足或优于以上技术标准及参数,不符合采购人采购需求的供应商视为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3、供应商拟供货品质保期不低于【1】年,质保期内提供免费维修、维保及退换货服务; 4、收到采购人需求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要求提供全部货物; 5、供应商提供的货物,产品信息需完整可查,需具有产品品牌、技术参数、产品合格证。 |
备注:无 | |